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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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香港身份在深圳福田区上班,即将满一年,我进公司的岗位职责是剪辑工作,运营的同事走后领导要求要我承担运营同事的工作(已录音),且没给我签新合同也没有相应涨薪,后来给我增加线下地推工作并要求我周末强制性加班,我书面拒绝过领导,领导不同意,也是没有签新合同,碍于担忧失业,只能先听领导的继续干,前两天领导以"工作能力与公司需求不匹配"要求我提自离,我询问是哪一方面不匹配,他说的是我岗位职责外的工作与公司需求不匹配(既是周末地推),我认为这是违法辞退,因为我合同约定岗位职责不包括这些,并且合同写的是周末休息,我有权拒绝周末强制加班,以及我的绩效都是拿满的,不存在能力不足的情况,跨部门合作的同事对我的工作成功表示过认可,我和领导要求2N赔偿,领导不给,并要求我在9月1日与新人工作交接完就不用来了,我觉得公司没给我发书面的解除劳动通知前不能不去上班,否则会被认为矿工,其次我与公司协商不一致,我是不是可以不交接工作?或者说交接一部分?交接的那部分是我本职工作还是非本职工作呢?面对公司可能采取的非常规手段应该怎么处理?(取消打卡权限、私自篡改工作钉钉密码和邮箱密码,调整我的工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