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勤
按约定标准足额支付工资。
二、新入职
入职当月应得工资=月工资标准÷21.75×出勤天数
例如:甲于2025年5月19日入职某公司,约定月工资标准为5000元。5月19日至5月31日甲共计出勤10天,加上5月31日的法定节假日(端午节),5月份的计薪天数合计为11天,因此,2025年5月甲的应得工资=5000÷21.75×11=2528.74元。
三、请事假
当月应得工资=月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21.75×事假天数)
例如:甲的月工资标准为5000元,2025年5月请事假2天,除此以外均正常出勤,则2025年5月甲的应得工资=5000-(5000÷21.75×2)=4540.23元。
四、离职
离职当月工资=月工资标准÷21.75×出勤天数
例如:甲于2025年5月16日离职且5月16日为最后工作日,约定月工资标准为5000元,5月1日至5月16日期间甲共计出勤9天,加上5月1日和2日两天的法定节假日(劳动节),5月份的计薪天数合计为11天,因此,2025年5月甲的应得工资=5000÷21.75×11=2528.74元。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号),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根据规定,员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陪产假等假期,以及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者被选举权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因此,如果某月员工休了5天带薪年休假,除此以外均正常出勤,则该月应按员工全勤计算工资,且不影响全勤奖发放。
3、根据《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因此,在计算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时,法定节假日员工没有出勤的,但仍应计薪;反之,如果员工在法定节假日提供正常劳动的,则应当额外支付三倍标准的加班工资。
4、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在旷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于旷工扣工资的标准作出了相关规定,且扣除工资的标准只是略高于请事假的情况下扣除工资的标准,这种情况下,一般会确认用人单位扣除工资是合法的。但如果扣除工资的标准明显过高,即便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出了相关规定,且该规章制度已向劳动者公示告知,也有可能会认定这样的规定违法而无效。参见《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旷工一天扣当日薪资的3倍”违法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号)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22年修订)
第二十一条 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期间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实行小时、日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期间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标准,支付其法定休假节日期间的工资。
第二十二条 员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第二十五条 员工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
第二十七条 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一)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者被选举权;
(二)当选代表或者委员出席区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政府、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召开的会议;
(三)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或者作为证人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参加工会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