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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2 浏览次数:837次
公司实际上并没有停工停产,且没有部门裁撤或重构之类的,公司想以较低的补偿逼迫老员工离职。不离职就调岗降薪,不去新岗位报到,直接发最低工资2360元,员工在职仲裁,结果公司败诉,公司就直接粗暴地让员工待岗了。请问,以上能证明公司恶意要求待岗吗?仲裁委都支持公司,去法院还有无翻盘的机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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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2年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2013年开始正式执业。曾任兼职仲裁员,担任多家集团、外贸公司、大型制造企业、工厂以及公益组织的常年法律顾问。